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税法规定,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度申报,4月是环保税的首个征期。为认真做好全市环境保护税征缴工作,腾冲市财税、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确保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顺利开征。 一是实地摸清底数。财税、环保部门多次协调联动,深入企业实地,摸清排污费征收底数和户数,核查排污企业基本情况,落实污染源、排放口和核算方法,为环保税的开征奠定基础。 二是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及时在腾冲市政务平台上发布云南省实施环境保护税法宣传提纲,利用微信、QQ、电子税务局等平台开展线上环保税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征收环保税的知晓度。深入企业内部,与企业纳税人开展座谈会和培训会,帮助纳税人尽快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税政策,面对面解答环保税收疑问。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咨询台,开通环保税业务路色通道。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财税、环保、人行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全力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截至目前,腾冲市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工作平稳开展,全市共有18户纳税人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23万元,实现了排污费向环境保护税平稳转换。[屈跃昌] 责任编辑:杨德芬(QQ287884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