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棒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称其在芒棒镇城子门集镇某钢材店购买了1000市斤的钢筋,回到家经称量后发现只有770市斤,觉得商家存在缺斤少两的欺诈行为,要求工商部门帮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该所工作人员及时与消费者和商家取得联系。经调查,消费者与商家的争议系钢筋理论重量和实际重量不一致导致。商家销售钢筋采用的是理论重量,即根据钢筋的直径、长度、根数,通过固定公式换算得出钢筋重量,而非是实际称量,但实体钢筋因拉直、剪裁等因素与实际重量存在合理误差。经该所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就钢筋的理论重量和实际重量存在合理误差达成一致意见,此次投诉得以圆满解决。[段盛华] 责任编辑:杨德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