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腾冲市及时安排部署,圆满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任务。
此次检查按照“全省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由各采购代理机构自查,市财政局组织重点抽查。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收退、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重点围绕《2017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标准体系》的内容开展。
2016年在腾冲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共19户,其中:集中采购机构1户、招标代理机构18户;自查17户(因2户停业未查),自查率为89.47%;重点抽查了13户,重点抽查率为68.42%,有6户未查(2户停业和4户外地机构未查)。
全市自查2016年度采购招标项目579个170,656万元,其中:公开招标57个16,973万元、竞争性磋商3个115,370万元、竞争性谈判324个14,938万元、询价99个15,957万元、单一来源96个7,418万元。
重点抽查采购招标项目56个6994.38万元,其中:存在问题50个6803.68万元,无问题6个190.70万元。
检查发现,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采购合同未存档、未公告或未及时公告,代理机构网上提交电子评标资料不及时,投标保证金的收退无纸质文档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与采购人的沟通对接不够所造成。
合同未存档、未公告或未及时公告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的规定,分别给予了责令整改的处理处罚,现已全部进行了整改。
[许洪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