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27万元,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办理安装“国二”柴油机农产品农机购置补贴的通知》要求,我市严格遵循“自愿、平等、顺序”的原则,对我市范围内2016年已购置安装“国二”柴油机农机产品,未享受到补贴的机具进行核实,并按程序规范操作。
通过补贴对象资格审查、补贴机具核实登记、公示无异议等程序,截至目前,共有13户农户申请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共购置补贴机具15台(套),应补贴资金16.37万元。目前,财政局已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上,并对农户进行了电话回访,未发生违法违规或群众投诉事件。 [余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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