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曲石镇政府 尹礼俊
8月28日,就在这一年的“七夕”,从未与人有过争执的我,平生第一次被人指着鼻子骂了。感觉非常委屈,却只能在心里默念,没什么,至少自己没和他吵,对得起臂膀上戴着的“文明劝导员”红袖套。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曲石赶集日,集镇上人多、车多。我与同事们一起在集镇网格区域内进行卫生保洁、文明劝导,扫至农贸市场口时,后面来了一辆微耕机,到了身旁不远处便停住了。车对面开来一张小轿车,路两旁有很多赶集的群众,我赶忙让开微耕机的师傅“不要把车停在路中间”。那师傅50多岁的年纪,微瘦,看起来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他听了这话,立时不乐意,“炸”开了,在那说我“神”(“了不起”的意思)什么“神”,多管嫌事。听了这话,我走上前去,让他“不要把车停在路中间”。开车的老汉怒了,车兜里坐的一位与我年纪相仿的女士也怒了,和着老汉一起对我开骂,说我“神”,乱管嫌事。我没退后,并告诉他,“我不‘神’,我只是在做自己应做的事,请不要把车停在路中间”。老汉见我反驳,跳下车子,伸出手指着我的鼻子骂我,说他要转进集市里,我挡他路了(PS:我在扫路边的垃圾,离路口还有一两米),有对头车来,他要让车么停在那,说我“神”些什么,乱管事。面对老汉的指责,我感觉很憋屈,很想冲他吼,和他大吵一架。只是想到我们站在路中间,周围还有二三十位来赶集的路人,影响真的不好,我强迫自己将“火气”与委屈咽下,脸上扬起微笑,还是那句话,“请不要把车停在路中间”。车兜里坐的另一位年长的大妈,不知道是见围观的人多起来,还是见我这种不愠不火的样子,忙劝老汉,“别说了,快走了”。老汉听了,让我“让开”。我见老汉终于开动了车,笑着跟他说“谢谢配合”。老汉说,“快闪开,最烦你们这种人了”,说完,便开车走了。
看着老汉远走的车,同事上来向我了解情况,想赶上老汉帮我评理。我拒绝了,口里说着“没事”,然后继续埋头扫地,只是心底却憋屈极了,暗恨自己“窝囊”。正扫着,旁边走来两妇女,她们边走边说“你瞧瞧真假嘛,辨不清么请你边上的小妹子帮你看看”。听了这话,我抬起了头,只见身旁递来了两张红色的一百元的钞票。我赶紧接过,帮她摸了摸,又翻翻看看,我告诉递给我钱的那位大姐,“我看了一下,瞧着是真(钱)呢,你如果不放心,前面有信用社,可以去里面,请他们帮你验验”。两位大姐听完,谢过我后就走了。大姐走后,我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有些安慰,又仿佛懂了点什么。
创文过程中,我们往往会遇到类似的“冰火两重天”。有理解的,会主动打扫卫生,让孩子不要乱扔垃圾,支持我们的工作;有不理解的,会把我们的行为作为自己的一个发泄渠道,对此置之不理或是破口大骂。我感谢毫不犹豫的将钱递给我的大姐,那是群众对我们这些“文明劝导员”的信任;也不愿与老汉类似的人争执,因为作为腾冲创建文明城市的一员,如果因为要别人“文明”而引发“不文明”事件,那就失去了创文的意义。
老汉走后,我在反思,或许是我错了。我应该用更温和的态度,平息老汉的怒火,然后跟他好好说道说道,告诉他“大叔,现在腾冲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我们在说的创文,您有没有觉得咱们的城市环境更整洁、更规范了,这都是创文带来的好处。您停下让车让人是件好事,说明您谦让,可是您停在路中间让人,就不太好了,这会影响到别人通行,更何况您车兜里还载了人,使用非载客汽车载客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使用非载客汽车载客,应当处以人民币500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我们讲这些也只是本着让您平安出行,让这个城市更美丽一点而已。为了您和您车兜里的人的安全,还是请您多配合一下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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