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走私毒品一案,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家属交给法官一封信,请法官念给被告人听。信是被告人李某的丈夫罗某从云南省保山监狱写来的,信上写到:“老婆,你最近都好吗?……你出事的消息,我也是过年前才知道,当我知道这个消息我有点不敢想,有几个夜晚我都无法入睡,想想你所面对的处境和我们儿子的未来,我的心痛得在颤抖,但不管怎样,我们却改变不了……到了监狱有时间给我回信吧,我在保山监狱八监区服刑。”
听完信后,法庭里李某和其家属泣不成声,李某告诉法官:“以前我想着丈夫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十五年,我一定要好好抚养孩子,谁知我一时财迷心窍,从缅甸购买毒品后就想着回中国把它卖出去,侥幸的认为只带这么一小点,应该没事,卖了后可以够我和孩子一段时间的生活费了。”
就是因为这点侥幸心理,2018年1月,被告人李某在缅甸购买得毒品甲基苯丙胺后,从中国云南省腾冲市猴桥口岸入境时被腾冲市公安局民警抓获,现场查获被告人李某携带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5.6克。腾冲市人民检察院以走私毒品罪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最终,里某被腾冲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看着旁听席上睡梦中孩子稚嫩的脸上还挂着微笑,他并不知道他的父母今天发生了什么,他现在也还不懂这些,孩子接下来的路将会有多难呢:他出生的时候父亲就已经去服刑了,他七年以后才能再见到母亲,十五年以后才能见到父亲,毒品毁掉了他的童年,毁掉了整个家庭的幸福。最后,法官惋惜的告诫李某:“毒品是国家严令禁止买卖和吸食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你触犯了法律,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你铤而走险盼着能过好的生活,结果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让你的孩子在没有父母关爱的情况下度过他的童年,这些都是你在接触毒品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的后果。” [李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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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自监狱的家书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腾冲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