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法官,我们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近日,几位执行申请人在收到腾冲法院90余万元执行案款后,真诚的向法官打来了电话致谢。 龙某等7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李某的劳务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经过腾冲法院审理,李某应支付案款9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控,得知李某在腾冲市清水乡有一处房产,法官随即采取强制措施,将该宗房产查封、评估后挂网拍卖。最终,经过几轮竞价,该宗房产溢价60余万,以150余万元成交。 购买人将拍卖款交至法院账户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也为了方便几名申请人,便通过法院执行“一案一账户”系统,将90余万元案款及时汇至申请人账户,并将余款退还给了被执行人李某。 自疫情发生以来,腾冲法院审慎开展执行工作,按照“线上执行为主,线下执行为辅”的工作原则,减少外出办案和集中执行行动,充分发挥“执行办案平台”作用,通过短信、微信等网络方式和手段,主动引导当事人线上履行,将疫情带来的不便转变为简便,得到了执行当事人的由衷赞扬。[李维强] 编辑:杨德芬 审核:沈祥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