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对辖区内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复工复产监督检查和疫情防控指导。 此次监督指导重点是要求相关单位复工复产后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规范》《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规定、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指导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员工健康状况登记排查,掌握员工及家属春节前是否有外出务工、读书、旅游等情况;做好员工日常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每天上班及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经营场所内按要求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并做好安全处置;严格管控人员进出,进厂前需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就餐及休息过程中避免聚堆聊天;组织员工对生产车间、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和生活环境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避免因消毒保洁不到位而造成餐饮具的二次污染。 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日常生产和疫情防控行为,提高了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具消毒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李晓婷] 编辑:杨德芬 审核:沈祥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