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腾冲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强化疫情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工作引导。发布《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关于加强广告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工作的目标、具体工作内容及汇报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指引,提高监管效率。 加强重点工作监管。以涉及预防治疗新型病毒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口罩、消毒杀菌用品、防护用品等为重点,加强广告监管执法。有关预防治疗新冠病毒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广告,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发布,不得超出批准内容进行宣传;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具有预防新冠毒功能,消毒剂广告宣传必须在其说明书的范围之内,不得引用新冠病毒有关的内容。 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以药店、医用防护用品销售商等为重点,认真开展广告监测和排查,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对发现的违法广告,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手软。发挥“12315”平台作用,认真受理群众有关投诉举报,及时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中,加强对广告发布的宣传引导,对超市门口流水字幕播放的疫情公益广告进行检查,鼓励、引导超市积极播放相关疫情公益广告。 截止目前,该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14车次,检查户外广告81条,责令停止发布与疫情相关广告1条。[金明丽] 编辑:杨德芬 审核:沈祥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