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保障防护物品、消毒物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市场价格稳定,从严从快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规范全市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1月23日,紧急召集腾冲市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连锁店、部分单体药店共21家进行约谈。要求相关经营企业尽快组织目前紧缺的口罩,含录消毒液等产品的进货供应,保证产品质量,杜绝以次充好,杜绝串通涨价,故意囤货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在市场巡查、检查中积极向经营者宣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宣讲价格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和告诫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自觉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期间,向相关经营单位发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149份;在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粘贴《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的公告》250份。 二是做好重点产品价格监测。及时高度关注重点产品市场价格动态,高度关注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医疗器械等防护用品,以及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每天到药店、超市、菜市场等经营场所进行价格监测。目前我市各类涉及民生产品价格稳定,个别产品价格有所波动,但波动幅度均在正常范围。 三是及时受理消费诉求。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途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处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积极做出回应。1月23日至2月13日,全局累计受理投诉举报39件次。其中:涉及高价销售口罩投诉11件,涉及产品质量投诉2件;涉及其他消费纠纷投诉26件。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均按相关程序一一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向投诉、举报人进行回复。 四是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场巡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各种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1月23日至2月13日,全局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共13件,目前已办结2件,其余11件,正在调查处理中。[陈绍业] 编辑:杨德芬 审核:申美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