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监管,确保疫情防控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在市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下,财政局党组进一步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及时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五措施”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当前拨付到各单位的疫情防控经费都是各级财政千方百计筹措的专项资金。局党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务必做到确保患者、医护人员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院、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把疫情防控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严格建立资金物资收支台账,确保内容详实具体。局党组要求相关业务股室要积极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防治部门和单位,指导单位严格按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各种账务管理台账,做到及时登记、账实相符,并明确资金使用部门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是严格资金支出方向,确保使用合法合规。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患者救治费财政补助部分,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补贴。严禁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超标准装修改造或购置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无关的设备、器材、交通工具等。严禁超范围发放工作补贴。 四是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日报制,确保资金使用统计及时准确率。局党组要求涉及疫情防控经费使用的各部门务必每天按时间要求据实填报本单位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财政局,严禁出现迟报、漏报和夸大投入情况。 五是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要求资金使用单位要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段必希] 编辑:杨德芬 审核:申美玲 |